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,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日益体现。日前,就有这么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被独董督促履行承诺。
4月25日晚间,恒邦股份公告,收到三名独立董事黄健柏、焦健、王咏梅提交的《关于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落实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宜的意见》。
据悉,江西铜业于2019年取得恒邦股份控制权,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。2019年3月和2020年6月,江西铜业分别出具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》和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》。
“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特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落实履行上述承诺,控股股东应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保证承诺履行的合规性,同时做好信息披露,及时披露承诺履行事宜的进展情况,保证公司股东和公众的知情权。”上述三名独董联合表示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ai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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